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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

来源:互联网   时间:2019-12-13 14:03:16

一、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: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“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,其他法律、法律已规定处罚的,依照该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处罚。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第五十条 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,并可根据具体情况,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: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一)对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、控告、检举、推诿、拖延、压制不予查处的;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二)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,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;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三)在分配住房和晋职、晋级、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,违反男女平等原则,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;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四)以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;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五)划分责任田、口粮田等,以及批准宅基地,违反男女平等原则,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;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(六)在入学、升学、毕业分配、授予学位、派出留学等方面,违反男女平等原则,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。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、控告、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;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第五十一条 雇用、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,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;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第五十二条 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,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,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。”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综上所述,妇女的权益实际上是社会以及法律始终坚持保护的对象之一,因为妇女本身在生理上处于相对弱势而总是遭受到伤害,所以只有在法律上有特殊的保障才能让妇女的权益不会轻易被损害,而做出侵害行为的人或者组织得到的处罚也是多部法律。aR1深圳劳动纠纷律师|深圳劳动仲裁律师|劳资纠纷律师,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、深圳劳动合同律师

深圳劳动纠纷律师,李方敏律师咨询电话:13530800816(微信同号)。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23楼(市民中心边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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